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以下简称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根据《条例》编制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网站http://yn.chinamine-safety.gov.cn/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当面申请,也可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申请向本机关受理机构递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受理机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1-63160980
传真号码:0871-63176258
电子邮箱:ynmjxxgk@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29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邮政编码:650011
受理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29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从本局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电子邮件时,应回复受理情况。
申请人应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受理机构联系答复。对需索取书面政府信息的,请到受理机构按有关规定获取。
(2)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对需要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获取不同介质信息的,请与受理机构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登记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检监察室举报。
举报电话:0871-63132210
电子邮箱:jcs@ynmj.cn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29号
邮编:65001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网站值班电话:0871-63137968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329号